一、緊固時,宜采用呆扳手,不得使用打擊法和超過螺栓許用應力。
二、螺栓頭、螺母與被連接件的接觸應緊密,對接觸面積和接觸間隙有特殊要求的,尚應按技術規定要求進行檢驗。
三、有預緊力要求的連接應按裝配規定的預緊力進行預緊,可選用機械、液壓拉伸法和加熱法;鋼制螺栓加熱溫度不得超過400℃。
四、螺栓與螺母擰緊后,螺栓應露出螺母2~4個螺距;沉頭螺釘緊固后,釘頭應埋入機件內,不得外露。
五、有鎖緊要求的,擰緊后應按其技術規定鎖緊;用雙螺母鎖緊時,薄螺母應裝在厚螺母之下;每個螺母下面不得用2個相同的墊圈。